香港商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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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申請 · 續展 · 異議 · 專業代理

📋 提交商標申請需要什麼資料?

提交香港商標註冊申請,需要準備以下核心材料:

  • 申請人信息 — 個人申請需提供姓名及地址;公司申請需提供公司名稱及註冊地址
  • 商標圖樣 — 清晰的商標圖示(建議JPG/PNG格式),若商標包含非中文或非羅馬字,需提供音譯或翻譯
  • 指定商品/服務 — 按照《尼斯分類》選擇具體項目,需用中文或英文清晰描述
  • 優先權文件 — 如有聲明優先權,需在申請日起3個月內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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❓ 常見問題

Q1:申請商標需要提供使用證明嗎?

A:香港商標註冊不需要在申請時提供使用證明。但如果商標註冊後連續3年未在香港實際使用,任何人可申請將其撤銷。

Q2:申請表格用什麼語言填寫?

A:可選擇英文或中文作為申請語文。選擇後,整個申請表格須統一使用該語文填寫,不可中英混用。

🏷️ 如何就商品和服務進行分類?

商品和服務須按照《尼斯分類》(Nice Classification)進行分類。目前最新版本為第11版,共有45個類別,其中1-34類為商品,35-45類為服務。

  • 一件商標申請可以包含多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
  • 選擇類別時,應確保涵蓋業務實際涉及的全部商品/服務
  • 建議保留官方收據作為申請證明,可在獲准註冊前使用™標記
📊 流程圖位置(建議上傳:尼斯分類45類示意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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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參考連結:世界知識產權組織《尼斯分類》網頁 | 香港知識產權署分類指南

❓ 常見問題

Q1:如何確認我的產品屬於哪個類別?

A:可查閱香港知識產權署官網的「貨品及服務的常用描述及其類別編號」指南,或諮詢專業代理機構協助分類,避免選擇錯誤類別導致保護範圍不足。

Q2:一個商標可以註冊多個類別嗎?

A:可以。香港接受一表多類申請,申請人可在同一申請中指定多個類別。費用為首類2,000港幣,每附加一類加收1,000港幣。

⏰ 何時可依公約優先權提交申請?

根據《巴黎公約》WTO相關規定,商標申請人可在首次提交申請的國家/地區申請日起6個月內,在香港主張優先權。

  • 須在提交香港申請的同時聲明主張優先權
  • 優先權證明文件須在申請日起3個月內提交
  • 主張優先權不產生額外官方規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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❓ 常見問題

Q1:優先權的作用是什麼?

A:優先權可以保留首次申請的申請日,避免在提交香港申請前,他人搶先註冊相同或近似商標。

Q2:錯過6個月優先權期限還能補救嗎?

A:不能。優先權必須在首次申請日起6個月內主張,逾期將喪失優先權資格。

🔍 商標註冊處如何審查一個商標申請?

香港商標註冊處的審查程序可分為四個階段

  1. 不足之處檢查 — 檢查申請表格是否填寫完整、商標圖樣是否清晰
  2. 《商標條例》規定審查 — 審查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、是否違反禁註條款
  3. 接納並公布作為反對用途 — 通過審查後將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上公告,公告期為3個月
  4. 註冊並發出註冊證明書 — 無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,即可獲准註冊並頒發證書

如申請無不足之處且無人反對,整個程序最快可於6個月內完成。

📊 流程圖位置(建議上傳:香港商標註冊申請流程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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❓ 常見問題

Q1:商標被駁回了怎麼辦?

A:可在收到駁回通知後6個月內提交駁回復審申請,此期限可延長3個月。建議委託專業代理人評估駁回理由並制定應對策略。

Q2:公告期內有人提出異議怎麼辦?

A:收到異議通知後,須在3個月內提交答辯意見。建議盡快聯繫專業代理人,評估異議理由並決定答辯或協商共存。

✅ 什麼是註冊規定?

一個商標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核心規定方可獲准註冊:

1. 具有顯著特性
商標必須能夠區分申請人的商品/服務與他人的商品/服務。過於簡單或通用的名稱(如「蘋果」用於水果)通常不具備顯著性。

2. 不與在先商標衝突
商標不可與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/服務上已經註冊或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。

香港可註冊的商標種類包括:文字商標、圖形商標、立體商標、顏色商標、聲音商標、氣味商標、集體商標、證明商標、防禦商標等。

📊 流程圖位置(建議上傳:商標註冊條件示意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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❓ 常見問題

Q1:什麼樣的商標不具備顯著性?

A:例如:僅由行業通用名稱構成的商標(如「手機」用手機);僅直接描述商品質量、用途的商標;以及缺乏內在顯著性的簡單圖形或線條。

Q2:香港是否承認系列商標?

A:是。香港允許將最多4個相似商標作為同一系列商標申請註冊,只需在一個申請中提交即可。

📅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多久?

香港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,自申請日起計算。

  • 續展期:可在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
  • 寬展期:有效期屆滿後6個月內仍可辦理續展,但需繳納額外費用
  • 續展有效期:每次續展後,商標有效期再延長10年,可無限次續展
  • 續展費用:官方續展費為2,670港幣/類
📊 流程圖位置(建議上傳:商標續展流程時間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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❓ 常見問題

Q1:商標註冊後需要實際使用嗎?

A:需要。根據香港《商標條例》,商標註冊後連續3年未在香港實際使用,任何人可申請將其撤銷。因此,建議保留商標使用證據(如銷售記錄、廣告宣傳材料等)。

Q2:忘記續展怎麼辦?

A:商標過期後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可以補辦續展(需繳納附加費)。寬展期過後仍未續展,商標將被永久註銷,需重新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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